国家对白酒产业政策的三个阶段

我的酒|酒水名酒加盟代理招商网|2013-11-29 17:24:00

  1:属于扶持期,从建国初期到八十年代末。由于属于短缺经济,产品供不应求,白酒产业又具有“投资小、见效快、不怕坏”三大优势,少数名酒还是国家的重要创汇产品。“这个时期,白酒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最高的。”李秋喜说。

  2:属于限制期,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2001年,国家通过多种税收政策对白酒产业发展加以限制和调控。从1991年到2001年的十年间,国家对白酒产业加税次数高达四次,分别为1991年30%固定资产调节税;1994年25%当地粮食白酒消费税;1998年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2001年消费税从价从量双重计征,“一次比一次严厉,而且要么是同类税种中的最高税率,要么是专门针对白酒开征。”

  但那时候市场需求旺盛,税率又高。“办好酒厂、当好县长”成为那个时代的名言。李秋喜举例说,“在汾酒所在的山西吕梁市,当时如果汾酒厂得了‘感冒’,吕梁市就得‘咳嗽’,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3,属于宽松期,从2002年到现在,这是多年,白酒产业在国家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白酒的“黄金十年”,是在国家宽松的税收环境下发展的。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我的酒|酒水名酒加盟代理招商网”的所有文章,均为我的酒|酒水名酒加盟代理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我的酒|酒水名酒加盟代理招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我的酒|酒水名酒加盟代理招商网)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文章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