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件国外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我的酒|酒水名酒加盟代理招商网|2011-01-14 10:21:00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12日表示,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已对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其中包括2件国外产品。他希望将更多国外的优质产品纳入保护范围。

  孙大伟在当天举行的中法地理标志交流高峰论坛上介绍说,在中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1168个国内产品中,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和肉制品等多类产品,2件国外产品为法国干邑和苏格兰威士忌。

  他说,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转摘于中国葡萄酒信息网保护工作在提升中国特色产品质量、塑造中国产品形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受保护产品的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有的甚至成倍增长。

  孙大伟表示,中国注重开展地理标志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签订了中欧地理标志谅解备忘录,与欧盟开展“10+10”地理标志互认试点。2009年12月,法国干邑成为第一个在中国注册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同时,法国卡慕干邑公司利用自己的销售渠道,将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茅台酒销售到了国际免税店。

  孙大伟认为,通过在地理标志保护领域的互信互认,有利于完善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有利于双方优秀的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对方市场。他希望在中欧已成功开展的第一批“10+1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试点基础上,加强对已注册成功的产品实施有效的保护,同时尽快启动第二批互认试点,将更多的优质产品纳入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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